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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予、拒绝、保持、认证范围扩大或缩小、更新、暂停、恢复、撤销认证过程

2024-07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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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授予认证

审核组将审核案卷和受审核方相关资质材料收集、整理后交审核部。审核部确认其完整性后转交综合部。由综合部认证决定小组组织认证决定人员对审核案卷进行认证评定,

评卷中提出的问题,认证决定小组跟踪解决,认证决定小组评价申请组织满足相关条件后,可授予认证资格。

二、拒绝认证

如果申请组织符合性的证据不充分,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按期进行纠正时,认证决定小组可以评定该申请组织不符合认证要求,以书面形式(未通过认证通知书)告知申请组织并说明其未通过认证的原因。

三、保持认证

在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,审核部按审核方案策划的间隔对获证组织安排监督审核。审核组对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进行审核,确认获证组织管理体系持续满足认证依据标准要求,在实现获证客户目标和体系预期结果方面运行有效。同时,上次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,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、投诉等符合标准要求,审核组给出保持认证资格的推荐性意见。

四、认证范围的扩大、更新认证

获证组织需扩大认证范围、更新认证时,应向公司提出申请(标准换版等非获证组织原因导致的证书更新可以不提供申请)并说明情况,市场部接到扩大认证范围、更新认证申请后,核对材料的完整性,并提交审核部进行合同评审,确定扩大、更新认证涉及的专业类别、审核所需人日及是否具备能力,符合后实施审核安排,扩大范围、更新认证的审核可与监督审核/再认证审核同时进行,审核组对组织扩大范围涉及的内容进行现场审核,确认组织的扩大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认证要求,并给出是否同意扩大认证范围的推荐性意见。审核案卷经认证决定小组实施认证决定,符合要求的,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,对该组织换发证书,收回作废证书。

五、认证证书的暂停使用

获证组织存在机构文件中规定情形的,认证机构应在调查核实后的4个工作日内暂停其认证证书,且暂停期限不超过六个月,审核部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,需要时市场部、综合部协助。经认证决定小组作出认证决定,报公司总经理批准,审核部负责办理暂停手续,综合部负责制作《暂停认证资格通知书》,并向组织发送《暂停认证资格通知书》。

六、认证范围的缩小

获证组织如需缩小认证范围,则需填写相关变更记录,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、邮寄到公司,审核部确认缩小范围是否合理,按照相应的流程办理缩小认证范围,经认证决定评价符合要求,换发认证证书。

七、认证证书的恢复使用

到期不接受监督证书暂停/恢复流程:上次末次会议后12个月内不能接受审核→企业提出申请→发暂停认证资格通知书→企业确定审核时间,申请恢复→安排审核→审核开始当天恢复→恢复认证资格通知书。

其它原因证书被暂停/恢复流程:认证公司发现需暂停证书(如QMS产品外检不合格、未交认证费用)→发暂停认证资格通知书→企业整改完毕,申请恢复→验证确认导致暂停的原因已经消除→安排恢复(或直接恢复或现场验证审核恢复)→发恢复认证资格通知书。

八、认证证书的撤销

获证组织发生机构文件规定的情况时,经调查属实,在4个工作日内撤销其认证证书。审核部负责对上述情况核实,情况属实的,办理撤销获证组织认证资格的手续,经认证决定小组作出认证决定后,报公司总经理批准,综合部负责制作《撤销认证资格通知书》一式两份,邮寄获证组织一份,并通知客户停止与认证有关的宣传和证书的使用,同时收回撤销的认证证书;若无法收回,综合部在公司网站上公布或声明撤销决定,撤销决定公布期为一个月,一个月后可在证书状态查询;交存档一份,放入获证组织审核档案。审核部在证书状态变更当天传递相关信息到综合部,综合部接到信息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信息及时报国家认监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