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认证标志使用管理:
获证组织在使用IAFI认证标志时,可采用色调图样复制,可按比例缩放,且必须完整使用,不能将其变形使用。
获证组织只能将IAFI认证标志使用在与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认证有关的场合,如出版物及宣传广告
获证组织不能将IAFI认证标志使用在具体产品上,避免使人产生该产品认证合格的印象。
二、认证证书使用管理:
综合部依据认证决定选择合适的认证证书模版制作认证证书。不允许在未获准的认可业务范围中制作带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。综合部负责认证证书的发放。获证组织必须按公司的要求正确使用,审核组在监督审核中查寻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。
三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管理与监督:
通过下列的方式,使获证组织了解标志的使用方法:
——通过公司的《获证组织须知》,明确使用要求;
——由审核组长在现场审核末次会议上介绍使用要求。
公司任何人员(包括审核组监督审核过程中)发现对认证状态的错误引用或认证文件、标志或审核报告的误导性使用的现象应及时通知综合部,由综合部依据情况做出处理决定。
综合部对不正确使用或误导使用标志的组织可提出口头警告、书面警告,要求其立即终止不正确使用或误导使用标志,并消除由此引起的影响。
对于仍不采取纠正措施的组织,审核部应作出暂停/撤销其认证资格的决定。
认证标志的终止使用:当公司暂停、撤销和注销获证组织认证资格时,原获证组织,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、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。